第14章 参加文会(2 / 3)

加入书签

“你狭隘了,兄弟缘也是缘啊!就算你是女娇娥,小爷也看不上你这姿色的,放心!我只是觉得你很有趣。”

“认识一下,我是林常青。”

翁晓晓挤出个便秘脸,这理由还真不好拒绝,回礼道,“在下翁晓,多谢林公子抬爱。”

“做兄弟自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都是处出来的。梅林中饮酒别有风趣,跟哥哥去喝两杯?”

翁晓晓连连摆手,跟陌生人喝酒可不是好习惯,她没有。

经营书斋,还知道自己在写书,难道是望月斋的主人?这么年轻的主人?还是小主人?

“就是没事儿的时候喜欢瞎想,”翁晓晓说完又忙改口道,“不是,那书是我兄长写的。”

“你兄长写的?哼,不老实!我可不信一个书呆子能写出那样的故事,说你兄长润笔我倒还信。”

“公子眼明心亮,可是不是我写的,有什么关系呢?”这人不好糊弄,翁晓晓索性两手摊开,表示谁写得无所谓。

林常青笑笑,他看出了翁晓晓对他的排斥,这不是他的目的,于是,正经了说话的语气,“你别紧张,我们也算合作关系,利益一体。”

林常青见翁晓晓不喝酒,想着他还小,不喝就不喝吧,正抓耳挠腮的想着节目,就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

“呦呵,林常青,你换口味了?只是,这眼光不咋地啊!”

这说话声中的轻浮跟林常青又不同,明显带着恶意,翁晓晓听得皱起了眉头。

“嗯,合作关系。”翁晓晓对这位纨绔没什么好印象,说话依旧有些冷淡。

“小兄弟,你这就不可爱了,我是觉得你有趣,才想着结交一下的,本公子无聊死了,需要伙伴。”

“公子出身显贵,生活无忧,而我要写书、要做小买卖糊口,我们之间......怕是玩不到一起吧。”

“不、不,话不能说得绝对了,你捡我的荷包这是初相识,书店又再相遇,今日谁能想到在这里还能相逢呢?这都是缘分哦。”林常青撩起衣摆,在石头上坐了下来。

“呵呵,这位公子搞笑了不是?我是个男子,又不是女娇娥,什么缘分不缘分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

科幻灵异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