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快让我见识一下(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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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林北很会舔,是一名超级舔狗,那也就罢了,可偏偏,叶倾城给人的感觉才是舔狗。

如果叶倾城不是林北的舔狗,她又怎么可能公开维护林北?

如果叶倾城不是林北的舔狗,她又怎么舍得给林北花三千五百万,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甚至对林北的傻逼行为一点儿也不生气。

这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叶家非常有钱,有钱到可以让一个傻逼任意挥霍?

正常情况下,一个吃软饭的男人,要想保证长期吃软饭,肯定得把养他的女人舔舒服。

然而林北与叶倾城之间,却让人搞不懂。

论身份地位,叶倾城是燕京顶级家族叶家的大小姐,无比尊贵。

林北呢?

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落魄的少爷。

这瞬间,不少人看林北时的眼神,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心里更是在咆哮:“一条丧家犬都能得到叶倾城那种完美的女人的亲睐,我为什么就遇不到这种好事,就因为他长得帅?”

陈百元的脸像吃了苍蝇一样难看。

事情的走向,朝着他期待的反方向发展了。

别说是现在,哪怕全盛时期的林家,都不能跟燕京叶家相提并论。

论名声,叶倾城被誉为燕京四大美女之一,美名传天下。

林北则臭名远扬。

至于学识修养,叶倾城再不济,也肯定比只上过几个月高中的林北学历高,修养也肯定比林北这个混蛋要高得多。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林北都配不上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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