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大开杀戒(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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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孙乌龙却始终不肯丢掉长枪。

他也不可能丢掉他的长枪。

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完全理解!

因为,那长枪不单单是他的兵器,更是他的荣誉!

一个施展长枪的高手,手中却没有了长枪,而且那兵器,不是被对手打掉了,是被自己丢弃的——这对于一个枪手而言,是何等的屈辱?!不但是屈辱,甚至是失败,而且意义也已经远超失败——那样的行径会被看客认作是自己的投降!

我看的仔细,我已经看了出来,如果是真正的本事来论高低,孙乌龙必定是要比司马貌技高一筹的!

如果是在正常的打斗下,孙乌龙一定能施展出一手漂亮的枪法!

我甚至怀疑,孙乌龙在阳间的时候,必定是一个枪法高手,也是因为这样,所以他在死了以后,才会被慕鸿飞相中,选到了莲城慕家,充任家将!

只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

现在也不是正常的打斗,而是以命相搏。

所以孙乌龙根本不会丢掉长枪!

司马貌也完全了解这一点,他工于心计,完全摸准了孙乌龙的心理!

孙乌龙一上来,就没有领会慕鸿飞“格杀勿论”的精髓,而司马貌却领会了。

所以司马貌上来就拼命,而孙乌龙上来就失却先机。

在气势上,孙乌龙落败!

而司马貌一鼓作气,手段越来越凌厉,越来越得心应手,孙乌龙却越来越狼狈,越来越施展不开手脚,在心理素质上,孙乌龙再次落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乌龙稍稍大胆一些,把手中的长枪丢掉,反而有可能扭转局面——他现在两手拖着枪,被司马貌近身贴紧,只能被动防御,长枪不但不是兵器,反而成了累赘!丢掉长枪,两只手都能解放,或许还能空手入白刃,抢下司马貌的春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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