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要不当我儿媳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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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我干什么?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找我准没好事。”林天龙莞尔笑道:“说说看。”

“你难得来一次广云市,所以我很想知道当年的一些事情,十年前的那场风波,虽然我再其中,但是总感觉忽略一些东西,你是那场风波的主角,你应该很清楚。”女人抬起头,侧着脸问道。

“你都到了广云市了,还这么不安分?”林天龙双目看着正前方,神色如常:“再说了,十年前的事情都过了这么久了,我又不是神仙,怎么记得住,你呀你,安安心心的在广云市过过日子就行了,如果觉得寂寞,找个人嫁了最好,往事如云烟,情事如流水,还像个赌气的小孩子一样放不下吗?”

“哪有这么容易放下,我和你比起来差距太大了,你是高人,我是普通人,没得比。”女人呵呵笑道,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过强大,强大到连自己这个现如今在广云市可以呼风唤雨的女人都摸不透。

“既然没得比,就不要抬头看,看看脚下,你下面还有无数人仰望着,做人就得知足常乐,别太好高骛远,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快乐,你这位天天吃斋念佛的人应该能够明白吧?”

林小风骂完之后心情舒畅,将手中的筷子放下,起身转身离开。

对面的何管家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纳闷自己怎么得罪这位主子了?好像没有啊?

他摇了摇头,继续吃起自助餐来,因为林小风目前是江氏集团的管家,再加上此时少爷正在气头上面,他也不好跟谁,也就没有起身,而是安安静静的待在原地,他相信如果少爷如果有什么疑问,定然会问他。

林小风的父亲林天龙端着酒杯来到二楼主厅的阳台上面,虽然说这里不高,广云市的夜景被前面耸立的高楼大厦阻挡了大半,也不影响这位老烟枪出来抽根烟透透气,他的长相和林小风如同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一样,都是不需要刻意打扮就很有味道的类型,如果进过精心装扮,立马就会显得十分耀眼,果然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在他身后,一名穿着打扮十分朴素的女子缓慢走来,和林天龙并立站在阳台,她的目光落在阳台下面的街道,虽然此时晚会举行了一半,但是外面依旧是人头攒动,没有什么能够阻挡这群人对于自己喜爱明星的热情。

“你儿子林小风有次在我的一家夜场被警察抓了,知道吗?”女人突然转移话题问道。

“知道,这件事有些蹊跷。”林天龙神情如水,有种任何事情都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自信,似乎在他眼里,没有所谓的天大的事情,哪怕有,也是自家老婆喊他快点回家吃饭了。

林天龙单手插在口袋,斜眼睹了一下身边气质独特无比的女人,她说不上漂亮,第一眼看上去只能说普普通通,气质也不是盛气凌人的那种,所以离女强人还算有一大段距离,不过好在她的穿着打扮十分特别,紫黑色的布衣布裤,一双红色绣花鞋,额头的长发用一根银色的蝴蝶簪轻轻盘起,整个人十分干净透彻,看着让人觉得十分舒服,有种在红尘都市里面寻找到一片净土的错觉。

“你怎么有雅致过来这里了?这可不是你的风格。”林天龙淡淡开口,语气不温不火。

女人微微一笑,粉色的脸颊上面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煞是迷人,她轻轻抚了抚额头微微飘荡的黑色青丝,温声细语回答:“我说我特地来找你的,信不信?”

“不信。”林天龙笑了一下,摇了摇头:“我又不是你的情人,找我有什么用?再说了,就算你愿意给我当情人,我也无福消受。”

女人像是听见了很有趣的笑话,微微抿嘴,看着楼下车来车往,继续开口:“不开玩笑,我真的是为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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