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血祭二(屠刀准佛)(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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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爷就在这里待着,哪也不去。除非那个什么狗屁长老跪在熊爷面前,求熊爷去。

否则,熊爷才不会去呢。我倒要看看是他们少林秃头结实,还是熊爷手里的斧子锋利。”

“再者说,少林寺那帮子怂货,除了会念叨几句‘阿弥陀佛’还敢做什么?他要真敢动手,我老熊佩服他。

少林那群和尚真敢见血,熊爷我我就认栽了。

我自己摘了自己吃饭的家伙送给他们当蹴鞠玩。”

江湖就是血湖,混迹江湖的人,身上总归没有干净的。没有哪个人的手中不是沾满了鲜血。而铁掌帮这里的江湖中人,无论正邪没有一个是干净的,手中至少有一条无辜的人命。

对于武丘等人而言,他们也算是见惯了生死的人。不过,见惯生死是一回事,亲眼看着满脸血污表情狰狞的斗大头颅的时候谁的心理都不会好受。

尤其是看着灰暗无神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自己,好像怨毒又好像痛苦,这种诡异的感觉,令武丘感觉仿佛一股凉气从天灵盖一直窜脚后跟。

十分有趣的是,武丘和脚边的这个脑袋的主人是熟识,两个人今天早上刚刚在一起吃的早餐。

他们两人在一起侃大山,谋划着从夏桀遗址的事情中偷一杯羹。谁曾想,仅仅半天不到,就已经天人永隔。

李熊当时坐在县城的酒楼中,喝着烧刀子,大咧咧说话的情景,至今还依旧清晰的映照在他的脑海里。

现在当时的玩笑变成了真,李熊的头颅真的被人砍下来当成球踢着玩了。

就是不知道李熊的头是他自己摘下来的还是被人砍下来的。武丘在震惊过后,心情却平静了下来。

他心中明白,无论少林一反常态的使用雷霆手段的目的何在,都不是他们这些小虾米可以玩的转的。

武丘脚下的这颗人头的主人名叫李熊,剑门关附近的响马头领。身高九尺,膀大腰圆,远处看就像一头直立行走的人熊,所以江湖人称飞熊。

之前少林召集县城中的江湖人士集会的时候,武丘也劝过李熊一起参会。

但是李熊在关外当响马自由散漫惯了,对于少林的召集毫不在意。

“我才不去呢,什么鸟少林,随便派了个小秃驴,就想熊爷就屁颠颠的滚过去。白日做梦!

熊爷真要这么做了,还要不要在江湖上混了。还有什么资格管理手下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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