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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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桦其实不理解这一幕的设定有什么意义,不过既然他都接受了这样的角色,那么他也就不多说些什么,好好干就是了。只是等到正式开拍到这里的时候,佘水南按照剧本所写的那样绊倒了一下,而林桦也确实伸手去抱人了,但是不知道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林桦将人抱住的时候就感觉自己的脸颊湿湿热热的……

林桦:“!”

林桦目瞪口呆的看着佘水南放大在他眼前的脸,一时间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是虽然林桦心里头已经奔驰这一万匹羊驼,但表面上他还是特别镇定的把这一幕戏给拍完了。等结束的时候,他才发现周围的人似乎有点……过分安静了。

佘水南从林桦身上下来,说道:“刚才对不起了。”

林桦佯装大气的说道:“哈哈哈,小事!”

林桦这是真没脾气解释了,不过他想了想还是解释了一遍:“不是,只是秦凛予误会了我的话了。”

佘水南问:“他误会你了?”

林桦差点就想把一切告诉佘水南,只是他记起了之前秦凛予说过的事情——秦凛予曾表示过他是有目的才结婚的,他现在需要这个婚姻,不希望婚姻中有什么负面的新闻出现。于是,作为一个合格的搭档,林桦默默的把滑到嘴边的话收了起来,说道:“没什么,就是他误会我喜欢玫瑰了。”

佘水南挑了挑眉头,贴心的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改变方向问道:“你不喜欢玫瑰,那你喜欢什么?”

林桦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很久以前张哥为他量身定做的设定,于是他抬头挺胸义正言辞的回答道:“我最爱看书了!”

似乎是因为林桦表现的特别的不在意,所以佘水南就有心情开玩笑了,只听他笑着说道:“不过不得不说,你的脸挺嫩的嘛。”

林桦否认:“那不是嫩,是水肿。”

佘水南觉得林桦现在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他明明在意刚才发生的一切事情在意的要死,但偏偏要假装成一个爽朗大气的人。却不知道他虽然很努力的表现出如无其事的样子,但明亮的眼睛里却一直闪烁着不高兴的小情绪,看起来特别的惹人喜欢。不过佘水南知道适可而止,赶在林桦恼羞成怒前止住了话题。

——他可是读书看报的好青年!

两人的对话很快就因为导演的到来而被打断了,今天的拍摄终于开始了。一旦剧组进入了工作状态,那些人就暂时停止了八卦的心情,专心致志的回归到工作岗位了。这一场拍的是男主角佘水南和林桦的对手戏,很简单的一幕,基本上就是两人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

这一场戏林桦之前和佘水南对过,所以这会儿演起来也挺顺利的。他们这部分主要是先讲台词,等一言不合的时候由林桦主动发难,然后两人刀剑相迎。男主角把林桦当成朋友,所以几乎都是在防守,而林桦所扮演的角色特别的冲动,所以主要是他在攻击佘水南。

像这样的武打戏一般是有武打老师设计好了一整套的武打动作,而且现场武打的速度也不需要很快,到时候后期调一下速度就可以了。不过因为林桦和佘水南把这一套动作都记得很熟,所以上场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的都用了比较快的速度进行对打。

原本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在最后一下剧本设定的是男一号不小心被被石头绊了一下脚,然后不由自主的往林桦身上倒去。林桦按照剧本是应该惊呆了,然后他就下意识的就伸手抱住了佘水南,两人慢镜头的旋转一圈(卖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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