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步入永夜(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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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紧手指,死死捏着手里的卡片:“邱毅,你是唐乐骋的人?”

“不,准确的说,我和唐先生,都是老佛爷的人。”

邱毅将我手里的卡片重新插回百合花里,他将花放在我怀里:“唐先生说,他答应你不会再送你玫瑰花,挑来挑去,他觉得百合花最适合你。”

“霍先生是个聪明人,他没有碰你,你应该感到庆幸,一旦他碰你,你们恐怕就再也见不到了。”

邱毅眉心的那颗红痣红的似血,他从口袋里掏出被霍致远摔碎的手机,从后壳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窃听器来,放在了我的手心里。

两个月的感情,到底比不过十年的养育之恩。

他甚至不愿意问问我原因,便将我一个人丢在了这陌生的城市。

我伸手捂着脸,哭的歇斯底里。

“青亦,他并不适合你,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代替他陪伴你。”

干净的手帕轻轻擦拭着我膝盖上的伤口,我拿开手,入目就是邱毅透着邪气的脸。

我指尖冷如冰,我颤抖着摸了摸那个窃听器,轻轻笑了笑。

越笑越止不住,眼泪不自觉往下滚落,我沙哑地大笑着,狠狠的攥紧了手心里的窃听器。

我忘了,这支手机可是唐乐骋亲手给我的专用手机啊……

我真天真,本以为自己的一席话打动了唐乐骋,让他放了我和霍致远一马,到头来,却掉入了更大的陷阱。

他蹲在我的面前,手里拿着那束霍致远扔掉的百合花。

他将里面插着的卡片递给我,示意我看。

我擦了把泪,在看清上面的内容时,脸色唰的白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纸片上会是唐乐骋的字迹,唐乐骋说,他已经替我解决掉了汤家父女,但他不会把霍致远收到麾下,他看上的是我,绝不会用他的钱去养我喜欢的男人。

末端的“唐乐骋”三个字格外的显眼,比他的名字更刺眼的是他名字旁的那颗红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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