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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文这边也无异议。

主审法官:“上诉人在二审中是否有新证据提交?”

时陌没有找到新证据,一脸不愉快地瞪大蛙儿似的眼,龇牙咧嘴地看着谢锦程提交了一份电脑咨询单。

“我方提交一份电脑咨询单,该证据是我方到武成市工商部门调取,上面盖有工商部门的印章,以此证明化建厂只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至今未注销,应当视为存续。”

主审法官将材料交给了谢文:“请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提交的该份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审判长记下时陌的补充观点,再问道:“上诉人的另一位代理律师,是否有另外的补充意见?”

谢锦程不怀好意地瞥了时陌一眼,带着胜利的口吻道:“一审认定事实有误,程序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本案中,根据我方到工商部门调查的电脑咨询单来看,化建厂只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至今并未注销,仍视为存续,市政府承接化建厂的债权债务并无依据,本案的债权债务应由现存的化建厂承接,亦即是说,本案应由化建厂作为原告起诉,市政府的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其起诉应当被驳回。这份电脑咨询单的证据,到质证阶段我方再提交。”

哇靠,这比他说的不用承担保险金缴纳义务还狠啊!时陌瞠目结舌,驳回起诉,就是说市政府没有诉权,不具备诉讼的主体资格,这个案压根就不能立,更不用说审理了,一审判再多都是错判。既然案都不能立,那所谓诉讼要求*国的承担义务就纯粹是一纸空谈。

谢文的脸上像打翻了酱油瓶,有点不太美妙,驳回起诉的大招一放,说再多都是废话,要是法院采用了谢锦程的主张,这个案件他铁定败诉。

他毕竟是老油条,处事波澜不惊,面色不松动一分一毫,淡定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我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判决无误,请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请,维持一审判决。”这是最保险的说法,既不会被人拿捏到错处,也不会挖坑给自己跳。

谢文低声与政治部主任沟通后,正视着谢锦程的目光道:“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无异议,但对关联性有异议。化建厂是否在工商登记上注销,并不影响上诉人承担缴付保险的义务,这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化建厂未注销,并不等同于上诉人没有给50名职工缴付保险的义务。”

审判长继续主持庭审:“根据双方的诉辩理由,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为:第一,本案案由如何确定?第二,一审程序是否违法?武成市人民政府是否是原审适格原告?第三,*国应否承担50名不在岗工人的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缴付义务?各方当事人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双方均答:“无异议。”

审判长:“下面请主审法官对本案事实进行调查。”

主审法官提问:“请各方当事人查看判决书一审查明事实部分,对该部分的表述有何异议?请上诉人发表意见。”

谢锦程与时陌对看一眼,两人同时默契地摇了摇头,谢锦程答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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