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还不抵类人猿呢(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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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前批完。”

“呜呜 ̄ ̄ ̄”维尔斯咬着手绢悲愤了,这是红果果的威胁,尼玛,吃醋也不带这样的啊!我是你兄弟啊!麻了个粑粑,原始社会你类人猿没合适的衣服穿,咱俩是手足,人类进入高度文明你进化了找着合适衣服穿了,你把手足都砍了,这是什么人啊?!是人吗?还不抵类人猿呢!

维尔斯风似的就飘进了书房,气愤归气愤,活儿还是要干的,不然等那座冰山加死火山回来了他还没批完,会死人滴!边挥舞着签字笔边想,呜 ̄ ̄咯 ̄ ̄ ̄他就是那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到死都翻不出他的手掌心儿。我煮粥你约会没带钱、上厕所蹲不出来、吃饭噎着、喝水呛着 ̄ ̄ ̄ ̄ ̄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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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最好了!”夜凌梦很开心,像夜帝轩这样有钱的通常很忙的平时连自己买东西都不逛街的人,能抽出时间来陪你逛街买东西,不是对你有所求、有目的,就是他喜欢你。她没有什么可遭别人惦记的,她相信他是因为喜欢她所以才会陪自己逛街买衣服的。

听见怀里这只小猫咪说他最好,夜帝轩心里臌胀胀的,虽然他不知道这种感觉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很显然的,他喜欢这种感觉,超喜欢,呵呵 ̄ ̄ ̄ ̄ ̄

看见前面黏在一起的两人,维尔斯感觉太有意思了,他也要跟着去。为什么?那要问他看见了什么?他看见夜的心情不错,具体来说是很不错,证据就是夜的嘴角上翘了那么一小咪咪,虽然很难察觉,但怎么能瞒得过他这个好友的眼睛呢!

维尔斯乐颠颠儿的跟在两人后面。

回头,看见好友跟在自己后面笑的那么猥琐,心里很不舒服,“你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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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个五体投地跪拜大礼,“老佛爷、太上皇,您们慢走,记得下回光临!”

“嘿嘿 ̄ ̄跟你们一起去,买衣服。”

“很闲?”

“不 ̄不闲,我很忙。”维尔斯看见好友的眼神,心里很毛啊,还是不去了,快跑才是王道。

“去书房把的公司最近的文件都批了。”让你跟着!

“啊 ̄ ̄ ̄不要啊!”/(t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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