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击败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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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记号画得其实是比较抽象的,但他所表达的意思还是完整的浮现在了受众这的脑海之中,一座滴血的竹林,血竹林。

祝崛问道:“这是你师门的标识么?”

荀霸点了点头道:“我得跟着这个标志去找找看,师父师姐们给我留下了什么信息。”

荀霸根据符号所指示的位置,很轻易的找到了一家规模不算小的五金日杂店,小店经营的都是一些个日用工具类的,祝崛随意的扫了眼,发现里面没有任何跟能源有关的东西,电线电灯电风扇的,一件都没有,心中暗道一声:“果然大荒人不能用电,在九天十地中用电能的也就只有我地球人一脉了,大荒人也真是可怜,看样子连科技都退步了不少。”

店主是个中年的矮胖子,见到来了两个客人便很热情的介绍一些他家店里的东西,螺丝刀板扳钳子,锅碗瓢盆又销售,一顿唾沫横飞,将店里的破铜烂铁吹的天花乱坠低通金莲。

祝崛安慰道:“没关系,不就是被他逃了么,又不是第一次了,下次见到再宰了他就是,何必懊恼。”

荀霸欲言又止,最后摇了摇头,跟着祝崛往附近的一座城市中走去。

他俩现在已经到了大元国的境内,附近的这座城市却是大荒最边境的一座城市,名叫踏云城,在祝崛的眼中,这座踏云城与他在地球见到的城市有诸多类似的地方,也有许多不一样的特色,不过钢筋水泥的还是有的,高楼大厦虽然不过四五层楼的样子,但也还是有的,甚至一些特色的小吃服装都跟地球的十分类似。

只是这里不存在灯红酒绿,人们晚上的时候都是点着灯笼,或者是用一种很昂贵的会发光的宝石来照亮,让置身于此的祝崛有一种时空交错的奇怪感觉,好像是生活在现在社会,又好像是来到了中世纪。

大荒人虽然已经与九天十地的居民们开展了交流,但像祝崛荀霸两人这样身着一身九天十地衣装出现在踏云城的,还是比较少见的,更何况祝崛这身衣服太过于破旧了点。

“他们是在看你么?”荀霸顺着周围人奇怪的目光,对祝崛说道。

祝崛低头看了看自己破旧的跟乞丐装一样的衣服,竟一时无言以对。

为了避讳周围人奇怪目光,祝崛忍痛掏出二百大洋,在旁边的店铺里面选购了一套看起来还不错的黑色皮夹克,再出来的时候,那个破衣烂衫的祝崛已经变成了一个皮衣小帅哥。

祝崛去选购衣服的时候,荀霸并没有跟上,只在外面等候了片刻,顺便在市场上买两只新鲜的螃蟹解解馋,等祝崛找到他的时候,却看他死死盯着墙上的一副奇怪的花纹。

或者说是一个奇怪的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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