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兰亭集序(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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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毛中选一毫。

等到,笔全开,墨吸饱,我看到有几滴血掉落在地上了,我的那个心就好像针在扎一样。

于是乎我就准备行文,在行文之前我先酝酿一方,因为这个行书可真是不好写,要一气呵成。

行书之体,略同于真。至于顿挫盘礴,若猛兽之搏噬;进退钩距,若秋鹰之迅击。故覆腕抢毫,乃按锋而直引,其腕则内旋外拓。若石璺玉瑕,自然之理。亦如长空游丝,容曳而来往;又如虫网络壁,劲而复虚。

我已经在心里写了几遍,也大概有个谱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了什么叫胸有成竹。

要是搁在我以前,我估计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爷爷常对我说:“血本源于先天之精,而生成于后天饮食水谷;精的形成,亦靠后天饮食所化生,故有“精血同源”之说,而且人的血是很珍贵的。”

我的大学的舍友去献血一次就是几百毫升,我看的都惊讶了。可以说,我爷爷要是看到我献血那么多,估计会打死我。所以我从小到大,一次 学都没有献过。唯一 的一次,抽血的护士都已经消毒,准备抽血了,我是硬生生的在同学的注视了,捋下袖子吓跑了。

至于血书,根据典故记载乃是剥皮为纸,刺血为墨,以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而成。

我这里什么都齐全,就差个墨汁了,所以便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我就准备用自己的血当墨汁。

紫毫毛笔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毫制成,毛性较为刚硬,适合写行书、草书。

点为侧、横为勒、……短撇为啄、捺为磔。

只见我飞身而起,跃到石碑的最右端,只见我此时双眼紧闭,然后开始行文。324个字一个接一个在我的面前晃动,一个字一个字慢慢的在我的脑海中呈现,拆解又组合。我早就记住了这些字的构成,一气呵成的学了出来。

在写的时候,我甚至感觉到了一丝灵魂透彻,并且有着丝丝的灵气在我的眼睛里边闪现。

这个紫毫毛笔看起来也是异常的珍贵,毕竟能够从古代放到现在也是至宝吧。

白居易曾写诗赞曰。

江南石上有老兔,

喫竹饮泉生紫毫。

宣城工人采为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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