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钱是烫手物,红颜是祸水(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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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斌说:“陆局长,你这人就太没有人情味了。”

陆皓明说:“这种人情味是定时炸弹。伤我,也伤你。这样好不好,我们下次好好聊,前提是不带任何定时炸弹。”

方斌苦笑了一下。

陆皓明站起来告辞。

回到家里,他心情难以平静,换成任何人都可以接受,唯独陆皓明不接受。

陆皓明连连摇头。

方斌说:“我们得到的钱是有文件依据的,这算是正当的吧。我们为了你放心收下这两万块,写了一纸合约。你看看。”

陆皓明接过方斌递过来的一张纸,上面是印着“夏县人民政府”,一看就是在分管副县长的办公室写的。

上面写着,为了感谢陆皓明同志对夏县校舍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帮忙,我等十人愿从县政府奖励我们的奖金中,各匀出2000元,作为陆皓明同志的辛苦费。

方斌说:“这不叫行贿吧?既不是我们自己掏腰包,又不是用公款。而且这个合约,你可以收着。”

在这官场上,只有钱色两字,左右沾上一桩,这路就走得歪歪斜斜。

除非像任志远这种兄弟,说入点股。神不知鬼不觉,何况这又不是受贿。

陆皓明说:“方局长,感谢你们这么一片心意,可以说为了送这笔钱,你们真是用心良苦。但我不能收。”

方斌苦着脸:“我们就是怕你不收,才采取这个办法。如果你是个贪官,我们何必这样?哪个乡镇,那个局长要凑份子钱?

送你几万,大笔一挥,做在其他账里就行。”

陆皓明说:“使不得,我陆皓明胆子大,但在钱上面胆子小,我不收,我们还是朋友。你给了我,我到六十岁也要收着你这个合约,万一丢了,说不清楚。”

任方斌怎么说,陆皓明态度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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