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陆拾贰章 与时崎狂三的决斗(第一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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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穗:“不,是影子分身。这可不是影分身那种轻轻一碰就会碎掉的玩意,影子分身可是要比影分身强多了。且不说她本身的凝聚强度,就单凭其魔力上限就和我本人一样,而影分身最多只能拥有我一半的mp值。”

时崎狂三:“是这样啊~瑞穗小姐妳似乎很了解影分身的样子。”

瑞穗:“三三,妳叫我小艾就行了~这是我的昵称哟~我的这个影子分身就是从影分身那里进化而来,若是妳想学影分身之术的话,我可以教妳~”

瑞穗说完,就从戒指里将“多重影分身之术卷轴”拿出来递给时崎狂三。

时崎狂三:“啊啦~这个是……多重影分身之术的学习卷轴?妳确定要把这个给我?”

时崎狂三:“咿嘻~瑞穗小姐可还真是无节操啊~啊啦~瑞穗和艾丽茜亚?原来艾丽茜亚就是瑞穗小姐啊~还真是令人意外啊~”

瑞穗:“毕竟我在外面行动的时候是不能用我自己的外貌来行动的。不然的话,要是闯下什么祸端的话,不就糟糕了吗?”

时崎狂三:“妳还真是适合混沌善良这个阵营啊~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我得不到【第九法】的认可了吧?”

瑞穗:“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妳的力量根本就不是【第九法】所要求的力量。”

时崎狂三:“这不可能?【第九法】最终力量不就是可以复制自身存在的力量吗?为什么我不行?”

瑞穗:“是啊~若是妳学会之后,能够通过自己的理解把这个技能进化为我的这个‘影子分身术’的话,那么按理来说,妳也是可以获得【第九法】的认可,成为【准第九法】的。”

时崎狂三:“妳不就是【第九法】吗?只有妳认可我的【八之弹】事情不就都解决了吗?”

瑞穗:“妳的八之弹(het)只不过是把过去时间段的妳给召唤过来,按照法则之力的分类。还是属于【第二法】的,这种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复制,所以妳才无法获得【第九法】的认可。”

时崎狂三:“……原来如此,难怪我一直都无法成为【第九法】……原来根源在这里……那么。妳已经可以复制妳自身的存在了吗?”

瑞穗:“当然可以。影子分身术!”

一个影子分身从瑞穗的影子里脱颖而出,这个一个拥有瑞穗全部属性力量的影子分身。

时崎狂三:“这个是……影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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