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二五 发这些就很不错了(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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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九年,东南地区米“三万石以中价计之,自不下十万缗”,也就是每石约三贯三百余文,高于宣和年间的价格。比较同时的北方金国,粮价却很低廉。在完颜亮正隆以前即绍兴二十六年前,“米斛极贱,米不过二三百一石”。

绍兴二十六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通报告:“今斗米为钱,不满二百,正宜积谷之时。”每石不足两贯,价格回落。

绍兴二十九年,王之道言:“今兵食计之,大率不过三百万斛,略论中平之直,为钱不过五百万缗。”随着世道安宁,平均每石一贯六百余文,比以前降幅不少。

乾道三年,有臣僚言道:“自近年岁歉艰食,富有之家放米人立约:每米一斗,为钱五百。细民但救目前,不惜倍称之息。及至秋成,一斗不过百二三十,则率用米四斗方粜得钱五百,以偿去年斗米之债。”也即是当时秋收后的粮价是每石一贯二百余文至一贯三百文,再次下降。

乾道五年,朝廷在东南地区籴买一百三十万石粮食,每石平均价钱是三贯,粮价开始上扬。

到唐玄宗时,府兵制执行不下去了。改为“募兵制”。自此,当兵发饷就正式有了参照。大唐喜用武力,玄宗天宝起战乱不断,当兵待遇其实很差。

唐朝的军饷制度,一句话,辛苦但荣誉感强。

至于宋朝,在军队这一方便,则是一个很有用意思的朝代。

宋朝富庶,经济发达,朝廷收入也多,虽然军队数量很大,但由于国库里有钱,是以总体来说,军饷供给是比较充足的,可以说是历代之冠。每年军费支出两千万贯,若是北宋收入最高的时期,一亿六千万贯来算的话,几乎是全国税收的八分之一。

禁军的军饷是年三十贯,那么这三十贯折合成大明朝的银两,又相当于多少?这个不能用白银和铜钱的比价来算,因为这个比例是时常变动的,得用粮食来作为中间物。

大宋开国之后,统一南北,太平盛世,粮食产量高,价格自然就低。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京西、京东、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都获得大丰收,官方报告每斗米的价格为七至八文,每石价格仅七十至八十文,可说是骇人听闻的低价了。

天圣八年,范仲淹说道:“窃以中田一亩,取粟不过一斛。中稔之秋,一斛所售不过三百钱。”当时全国粮价一般为每石三百文,与之前相比,增长了四倍左右。

熙宁元年之前的十五年间,即皇佑后期至治平年间,全国的平均粮价是:“贵价每斗七十五文,平价七十文,贱价六十文至六十二文,九十八陌。”也就是说,中等价是每石七百文,是天圣八年的两倍多。

元佑元年,知枢密院章敦言:“凡内地,中年百石斛斗,粗细两色相兼,共不直二十千钱,若是不通水路州、军,不过直十四五千而已。”也就是说,内地广大地区正常年景的粮价是每石二百文,偏僻的地方更便宜,每石仅一百四十至一百五十文,比之之前,价格又有回落。

宣和四年,榷货务报告道:“古有斗米斤盐之说,熙、丰以前,米石不过六七百。时盐价斤为钱六七十;今米价石两千五百至三千,而盐仍旧六十。”这些话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了熙宁以前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六百文至七百文,另透露出当时全国的平均米价大约是每石两贯五百文至三贯。以前者七百文,后者三贯计,五十多年间价格增长了四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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