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余章 拿圣经的人(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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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身经百战的李顺才在他的面前本能感觉到这个人非常危险,如果把他见过最危险的恐怖亡命之徒比喻成艺术学校里学素描的学生的话,这人简直就是毕加索那样等级的人物。

杨灿平静地坐下,指了指旁边的北哥问:“给我一根我的烟。”

北哥用眼神请示那名男子同意之后,从怀中拿出从杨灿外套里收到那包长寿烟随意丢抽出一根丢给他,反正这些烟也检查过没有什么问题,自己也拿出一根走到一旁点上。

杨灿心里微微一笑接过烟,美国行为心理学家麦克道森的研究结果,常抽烟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三都习惯与从开头或者末尾拿烟,北哥拿到的第二根烟自然是普通的长寿,而自己的这根则是特质的熊猫烟。

很多人都很奇怪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吸烟,但是拿着烟却很少放到嘴巴里吸,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一直都在保持自己的手指的发送摩斯密码的记忆性,每天都会练习,而当面对很多场合的时候用手指敲任何的东西都会显得奇怪,只有拿着一根烟在手似乎,手指的细微接触的才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北哥与阿良架开两人,均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李顺才被打脸生生的疼,望着杨灿眼神中恼怒却夹杂了更多的惊恐,杨灿刚才那下像是重拳一样打到自己的下巴,脑袋嗡嗡发麻中,眼中瞳孔摄像机已经震落到了地上不知道哪里。

李顺才用眼角的余光边找寻这地面,却被北哥的枪管顶到了脸贴到了墙壁上,看着唯一的联络希望幻灭,绝望中想来脾气不错的他真已经恨不得把这个突然发神经内地人狠狠地揍一顿。

“娘的~!他是不是脑袋不正常!?”“这个混蛋吃错什么药了~!”

而这时候大巴中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用各自恶毒的词汇咒骂杨灿,摄像头记录到了杨灿那拳头,然后视角就已经变成地面仰视的角度了,只能看到人的下巴与天花板,但是在电梯门打开后,视角开始一上一下的移动看着,镜头看得让人头昏脑胀。

刘寿材震怒之后,最先冷静了下来:“瞳孔摄像机掉在杨灿的鞋上了。”

而普通香烟太过柔软无法准确触及到发报器,只有这种烟丝比较密集的熊猫烟才能百分之百的让他的手指发送不出现失误。RO

这时候虽然视角很怪,但是很奇怪的,在镜头摇晃间,摄像机还是能勉强看到重要的场景,只看一房间大门,就有一个戴黑色头罩绑匪出现,直接拉着杨灿三人的下巴,检查了他们瞳孔,直接把隋思芬佩戴隐形眼镜粗暴的拿了下来,在对着灯光检查了一番,明显有些失望神色,才带着他们进入卧室。

大巴里的监视的众人与现场的李顺才同样是背后被汗的透湿,如果刚才被检查到了瞳孔摄像机,且不说李顺才会丧命,就算丢失掉这个价值三百七十五万美元装置,后果也是让特勤队受不了的。

卧室里放着轻柔的沙发音乐,竟然是颜尚熙在北美最新录制的一首广告歌曲,面前一位东方面孔的男人优雅地切着一块牛扒,用叉把牛肉放入嘴里细嚼慢咽,然后拿起透明高脚酒杯抿了一口红酒,仿佛极为享受。

五十多岁的容貌,平凡的面容,毫无特色的五官甚至在内地任何一个大城市街头都随处可见,只是那略显沧桑的脸庞上极为放松的表情,与手边那本圣经封面的上那圣洁的十字架给人同样恬淡感觉,如果不是那双锐利到让人背脊发寒的眼睛,恐怕大家都会误会自己走错了房间。

“坐吧,杨先生。”吃牛扒的男人停下来手中的刀叉,突然之间表情细微的变化,从恬淡转为某种冷酷,杨灿甚至能够感受到那股几近黑色的意识从散漫的状态瞬间凝结成密集的,类似与煤堆里滚过冰块形态,虽然那人在笑,那是无法形容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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