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缘去获新生(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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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耀看来,反正那个小女孩没有灵根,那件法器留着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给自己,拿着钱财至少可以给小女孩换个大房子,提高生活质量。

然而那个老人说什么也不同意,坚持要将法器留着,准备作为小女孩的嫁妆。

一听说要当做嫁妆,但凡小女孩再大个十岁,沈耀就想强娶人家,但无奈小女孩太小,就算沈耀再禽兽,也不能对一个三岁的孩子出手。

故此,沈耀便一直想着待那个老人死后,再从小女孩手中强买。

而沈耀刚死,叶姝英便有感应,当年沈家骗婚,叶姝英知道真相后,拿到补偿,便将孩子留在了沈家,之后也一直没管这个孩子。

因沈家行事太过恶心,叶姝英对沈耀的感情就很复杂,一方面沈耀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但另一方面沈耀是丈夫兄长的孩子,自己还是被动出的轨。

叶姝英一看到孩子,不仅无法升起母子之情,反而还觉着厌恶,故而当年叶姝英才能舍下孩子独自离开。

但不管怎么说,这孩子都是叶姝英的骨肉,不过叶姝英就算再不喜欢沈耀,但沈耀死了,叶姝英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动于衷。

因此,在看到沈耀的命魂灯熄灭的那一刻,叶姝英便放下手中所有的事都赶了过去。

沈家伪善,叶姝英虽不了解经过,但觉着沈家将所有希望都放在怀有灵根的孩子,那不管怎么说,沈家都会好好教养孩子。

但等叶姝英找到沈家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沈错故意养歪,而孩子的死也是自己作恶多端导致的。

故而叶姝英便没了给自己孩子报仇的想法,不过毕竟是自己的孩子,于是叶姝英便重聚了沈耀的魂魄,打算给沈耀找户好人家,让其转世轮回,也算是了断了母子之情。

但重聚沈耀的魂魄后,叶姝英才知沈耀的死另有隐情,沈耀虽坏,欺男霸女,但手上并无性命,那些被沈耀欺负的人,也基本都是地痞流氓,作奸犯科之人。

沈耀生前,虽是同别人起了争执,但也是因那人先抢了另一人的家传宝物,那宝物沈耀生前也是起了觊觎之心,但见对方只剩一个三岁孩童和九十祖父,觉对方太过可怜,便压下强抢之心,打算花重金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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