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初提婚事 五(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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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却不想叫林宛如去陈家小住,她总觉得林宛如对陈家更亲近,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可沈氏亲自命人来接,贾母都点了头,她还能说不叫去吗?因此也只能闷闷不乐,林宛如走的时候也没有去送。

因为沈姨娘提起过叫她嫁给陈瑞文的话,林宛如见着陈瑞文有些不好意思,再加上上回因为私下见面挨了打,她也有些条件反射似的逃避,因此只是笑嘻嘻的和陈瑞雪几个说话,对陈瑞文打了招呼便罢了。

陈瑞文坐在旁边默默地看着,没有插话,陈瑞雪三姐妹都很喜欢林宛如,叽叽喳喳讲了半天,又央求沈氏,说晚上想给林宛如接风,几个姑娘想喝酒。

陈瑞霜年纪最小,拉着沈氏的袖子央求:“我们自己凑钱置办酒席。”

沈氏笑道:“你们哪儿来的银子?就那二两银子的月钱,自己还不够花呢。”

陈翼看着去而复返的孙子有些疑惑:“还有什么事?”陈瑞文也不觉得不好意思了,直接道:“我想娶宛如为妻,祖父觉得如何?”

陈翼愣了一下,继而笑骂道:“你都决定了,还来问我做什么。”

陈瑞文摸摸头,坐在陈翼身边:“我以为祖父会反对。”

陈翼道:“这婚姻大事你自己做主,你喜欢便罢了,不过人是你自己选的,娶进门这日子好便好了,不好了也是你一个人受着,我反正管不着。”

陈翼这么一发话,说撒手不管,沈氏又是极力赞同,陈瑞文的父亲陈永明也是没有意见,沈氏便兴冲冲地去了贾家,和沈姨娘说这件事。

沈姨娘高兴极了,道:“我想着,宛如年纪还小,她姐姐的亲事也还没着落,只怕要等她姐姐出嫁了,才好说她的婚事呢,。”

沈氏道:“理应如此,这事定下来了,咱们先按着别提,不过妹妹可要给我个东西作为信物才成。”

沈姨娘便取了自己嫁妆里的一对和田玉鸳鸯佩来,鸳鸯配为一双,一只给了沈氏保存,一只沈姨娘保存,以此作为盟约,定下儿女亲事。

这事沈氏和沈姨娘都没有声张,连林宛如也不知道,陈瑞文拿到了那只鸳鸯佩,心里还觉得有些不真实呢,自己一个人躲在屋子里对着玉佩傻笑了半天,倒把泠溪几个吓个半死。

要说男女两方定下婚约,那就该避嫌,可如今沈氏和沈姨娘也只是互换信物,倒也没这么多讲究,沈氏甚至接林宛如来家中小住,林宛如怕沈姨娘不高兴,本来想拒绝的,谁知沈姨娘却十分高兴,笑眯眯的给林宛如收拾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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